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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泸州公积金中心网站获悉,泸州取消9类归集业务证明事项,主要包括单位银行账户变更证明、单位调动文件或解聘通知等,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进一步简化。
一、取消方式
证明事项取消方式分为直接取消和替代取消两种。
直接取消就是将证明材料从原业务办理材料列表中删除,业务办理时申请人不再提交、中心不再收取。
替代取消就是业务办理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证明材料,原通过证明材料证实的业务申请资格条件等,采取告知承诺、调查核实等方式替代。
二、取消内容
本次证明事项取消了单位银行账户变更的有效证明材料等7个证明材料,涉及单位银行账户签约、购房提取等9类归集业务。
直接取消证明材料4项:
★单位银行账户变更的有效证明材料
★单位调动文件或解聘通知(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)
★提前结清证明
★死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
替代取消证明材料3项:
★工作所在地证明
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
★户籍注销证明
取消证明事项后的业务办理材料,以及因证明事项清理导致的其他业务调整见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。
三、办理时限
手续齐全且真实合规情况下,单位业务、个人业务不超过1个工作日办结,提取业务不超过3个工作日办结;业务办理中需对申请人调查核实的,调查核实结束后按上述时限办结,调查核实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。
四、其他
证明材料取消后,前台业务管理部不再向申请人索要,申请人自行提供的除外。缴存提取相关证明材料依照规定应当由市外机构或者组织出具,不能通过网络核验的,由申请人提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