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31日,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实施《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》,对人才公寓的建设筹集、分配管理进行了规范,并明确了广州市本级人才公寓的分配对象和分配程序。
《办法》要求,通过配套建设、集中新建、盘活存量房源等7大类建设筹集人才公寓。招拍挂出让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,应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%的人才公寓和公租房。中心城区新增供应居住用地中,人才公寓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%。
《办法》明确,要搭建供需平台,区政府可以向提供市场房源的出租人发放投资补助,向承租房屋的用人单位发放租金补贴,支持用人单位直接租赁市场房源。新建人才公寓,面向中高层次人才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,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;面向高层次人才的,按规定,面积为85平方米至200平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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